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于2008年4月12日、13日首次在全国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4月12日 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3日 8:30-11: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2、成绩管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8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