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专〔2008〕2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7〕4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3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一律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三、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
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