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初以来,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震惊了全国。12月14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嫌疑人也分别领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割绿肥,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彭某、杨某等23名女孩(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身为教师的驰垚、海龙也分别参与了强迫学生卖淫行为。
今年8月10日,驰垚、赵庆梅潜逃近一年后在攀枝花市被贵州省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