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取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务费正式票据的通知
各位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 本中心已收到国家环保总局开具的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务费正式票据(即《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请于本月19日至30日,持本中心在报名时开具的收据前来换取正式票据(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