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5]117号
关于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9号),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5月27、28日举行。现将我省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全省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5年12月12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1月6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1月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1月2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6年1月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库和报名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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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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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上午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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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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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
上午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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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附件:1、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略)
4、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略)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